横琴企业福利:《免罚清单》 30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受罚

2016-01-25 18:24 平安小编

横琴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再次开创全国先河。20日,横琴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横琴与香港、澳门差异化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工商管理类)(第一批)》(下称《免罚清单》),对30项在香港、澳门合法而内地违法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

据了解,《免罚清单》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对市场主体全部或部分免予处罚,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目前,《免罚清单》仅适用于横琴新区管辖区域的所有市场主体。

横琴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罚清单》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推动横琴“三个零”(零跑动、零收费、零罚款)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横琴与港澳市场规则对接与趋同,打造横琴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

未来,《免罚清单》还有望拓展到环保、文化、建设领域。

清单有什么

涉及13部法规19项法律条款

首次轻微违法可免予处罚或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申明作废、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司营业期限届满需要延期不办理变更登记……按照现行法律,这些看似平常的经营行为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而今后在横琴,这些行为都会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的出台,缘于横琴发展的现实所需。自2014年横琴对外发布《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以来,越来越多的香港、澳门投资经营者反映内地与港澳的市场监管规则很不一样,有些香港、澳门法律没有禁止的,到了内地反而管得更严,感到不适应,有些“水土不服”,对横琴与港澳的合作造成一定影响。

《免罚清单》则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明确列明对部分香港、澳门合法而内地违法的经营行为实施首次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的具体情形。

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是横琴新区第一批工商行政管理类清单,列有三大部分,分别是描述现行法律规定的市场主体具体违法经营行为、现行的罚则规定以及免罚形式。第一批清单共30项,涉及13部法规19项法律条款,免罚的市场主体有个体户、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横琴新区工商局局长吴创伟介绍,对免予罚款的行为,如果还有其他的处罚形式,会仍然保留,“比如港澳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经营活动的行为,处罚类型包括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目前只是免予罚款,其他的处罚规定仍然有效。”

据了解,《免罚清单》是行政机关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对市场主体全部或部分免予处罚,但违法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目前,免罚清单仅适用于横琴新区管辖区域。

清单有何用

让企业自主决定经营

构建更优质营商环境

《免罚清单》的制定,在全国尚属首次,其制定主要是为了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企互信关系,推动横琴构建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吴创伟介绍,政府对微观经营行为处罚过细过严,“地雷”太多,就会束缚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因此在清单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还权给企业,让企业自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行为。

“举个例子,按照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我们认为只需将这些客观情况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即可,是否经营由企业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应将企业自主经营权还给企业。”吴创伟说。

另外,对于能够由企业自行纠正的错误,由企业自行纠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行为,由企业自行补办或更换,不予罚款。

“《免罚清单》中的事项,一部分是珠海商事制度改革后已经得到经济特区立法通过的,现在是对法律层面因滞后起冲突的部分作一个合法的变通;另一部分是经过香港、澳门几十年市场监督管理实践检验过,切实可行、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事项。清单的实施,对优化政府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创新举措都有重要的意义。”吴创伟说。

后续怎么管

变“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

未来拟提出法律立改废建议

《免罚清单》的制定,主要是希望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从而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但这并不代表不予监管,放任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免罚清单》的形式免除市场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不是放任不管,恰恰相反,属于《免罚清单》里情形描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通过《免罚清单》形式予以监管的手段。

按照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横琴免予罚款,但相关处理方式会改为信用惩戒,从而变“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转型政府监管模式。对于相同领域的第二次轻微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会把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尽管此种方式比较严厉,但与《免罚清单》相结合,可以推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举的有效监管。”吴创伟说。

横琴还将根据发展的具体情况,继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市场监管经验,有针对性地扩大免罚清单的范围,未来《免罚清单》有望拓展到环保、文化、建设领域,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将社会能够自治管理的事项充分交给市场,打造一个高度自治、廉洁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据了解,通过《免罚清单》的实施,横琴将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作用,致力发现现行法律法规一些滞后的规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为法律法规的修改提供实践论证,实现从市场经营违法行为提示清单“标地雷”到免罚清单“挖地雷”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