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不能珠海落户而发愁吗?别惊慌,准备落户珠海的市民们注意啦,珠海入户条件再放宽~~
我市入户新政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包含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取消计划生育前置条件”、“取消纳税入户”、“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不再有婚龄、身边有无子女等前置条件”等内容。据悉,我市还在就上述新政制定实施细则。
据珠海平安会计了解到,从今天开始,公安部门各户籍受理窗口将执行入户新政策。取消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同时不再执行纳税入户政策,在受理市外户口迁入时取消计划生育前置条件。
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有合法稳定住所作为基本入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者共同拥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本人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申请人合法租赁且实际居住的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等。
本市户籍人员因房屋转让、工作关系变动等原因,既无条件建立或者迁入家庭户,也无条件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户口应当迁入现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户主符合条件迁移的,户内人员可同时迁移。户内挂靠的非直系亲属其本人、配偶、子女有自有房产的,户口必须迁到自有房产所在地,不再允许其挂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着手制定入户新政的实施细则,细则制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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